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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内赛事-“天目水韵.发现临安最美溪水”摄影比赛征稿启示
“天目水韵.发现临安最美溪水”摄影比赛征稿启示
责编:小兰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4-06-16 来源:浙江摄影家协会 点击:6269 次  【打印

一、活动名称:

“天目水韵·发现临安最美溪水”摄影比赛

二、活动目的:

进一步激发全民参与治水热情,引导群众关注身边的水环境,主动参与水环境治理,自觉成为治水的宣传者,共同见证“五水共治”给生产生活带来的变化,展现临安优美的水环境以及人与水资源的和谐发展,着力营造“全民治水”的浓厚氛围,更好地展示临安的生态之美、生活之美、人文之美、发展之美,为建设城市与山水相融合,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“百里画廊、千里画卷”作出新贡献。

三、组织机构:

主办单位:浙江省摄影家协会

中共临安市委宣传部

临安市“五水共治”领导小组办公室

临安市环境保护局

临安市水利水电局

承办单位:临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    临安市新闻传媒中心

临安电视台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临安市摄影家协会

四、征稿内容:

作品以临安市域范围内的“水”为主题,体现以下四个方面内容:

1.表现我市良好的水生态坏境和秀美的山水风光;

2.反映我市“五水共治”工作成效;

3.表现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“五水共治”,共建生态家园的主人翁姿态,争当先行者、宣传员、监督员的奉献精神;

4.征集一批反映我市水生态环境历史面貌的老照片。

五、征稿对象:

关心临安、关注临安的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。

六、征稿时间:

2014年5月—20141030

七、作品要求:

1.所有参评作品均须于临安市范围内拍摄的原创作品,拍摄时间不限、投稿数量不限。

2.拍摄内容必须符合本次比赛主题,且与水有关联。 

3.比赛接收电子和纸质作品,单幅和组照均可,(纸质照片规格为10英寸),组照46张,按序排印列粘贴。相机、手机不限。

4.参评照片需标注作者姓名、联系方式、作品题目、拍摄地点、拍摄时间和文字说明,文稿的文件名与图片文件名要保持一致。

八、征稿细则: 

1.本次比赛不接受造假及合成照片,仅允许进行不影响真实原则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,具体尺度由评委会把握。

2.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有义务配合向主办方提供原始文件,主办单位拥有出版、展览及其他宣传媒介的权力,不再另付稿酬。

3.所有参评作品须独立完成,与作品相关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。

4.本次展评不收参展费,所有来稿均不退还,请作者自留原稿。

5.本次比赛获奖作品可作为申请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。

6.评选结果将在浙江摄影网和临安市各媒体公布。比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。

凡投稿作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规则。

九、作品投寄:

临安市文联(广路路47号),邮政编码:311300;联系人:孙宏雷;电话:63700938

十、奖项设置:

一等奖 1    奖金5000(税后)

二等奖3    奖金各2000(税后)

二等奖6    奖金各1000(税后)

佳作奖 60   奖金各300

以上获奖作品均发获奖证书。

十一、作品评选:

邀请省市摄影家和举办单位领导共同担任评委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对全部投寄作品进行评选,11月中旬揭晓;12月份在市文联展厅举办大型展览。

 

 二○一四年五月六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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